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25年增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告

时间:2024-11-08 作者: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25年拟新增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相关单位报名。

一、申报条件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程序

1.设点单位向学校提出书面设点申请,并附设点单位资质及办学条件、师资等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

2.学校根据设点单位的申请报告,对设点单位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等进行实地考察;

3.经考察具备设点条件的,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中国)股份公司提请学校批准建点,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署设点协议;

4.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报材料

1.校外教学点申请报告;

2.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附件3);

4.拟设校外教学点相关证明材料;

1)拟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满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3)法人及教学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设点单位的管理队伍;

5)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名单及资质等情况;

6)办学场地和教学设施等情况。

7)自有土地、校舍、设备等资产的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

8)安全消防证明材料。

5.拟设点单位承诺书(附件4);

6.拟设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方案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7.其他必要的材料等。(省外设点单位提前取得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意见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承接对口帮扶、行业紧缺人才培养任务的委托函等或列入“双一流”建设的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3017:00

材料报送要求: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需保持一致,封面版样及目录按要求统一(附件5)。

纸质材料A4纸正反面彩色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639号武汉工程大学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中国)股份公司成教中心604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87193352;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592561370@qq.com。

 


 

 

 

 

武汉工程大学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中国)股份公司

2024年11月8日